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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到顧客,簡單的說就是我們服務的對象,又可分為公司內外部客戶兩類,一般指的顧客多為外部顧客(External Customer)是指公司外部購買產品或接受服務的對象。例如,採購方、消費者、零售商和使用者等。至於內部客戶(Internal Customer),指公司內部的任何一位員工,每位員工都是提供外部顧客服務循環的一部分,因此員工是否受到良好的訓練或支援,將影響外部顧客所接受的服務品質。由此可知,不論是內外部的顧客都需要滿足其需求,才能獲得他們的信賴與支持。

 

要了解一家企業,必先知其目的…

而企業的目的,只有一個正確而有效的定義:「創造顧客」。  彼得杜拉克,1973

 

企業是整個社會的一份子,必須能夠對社會有所貢獻,才能立足於其中。展現企業價值最佳的方式就是,創造價值以滿足顧客的需求,這才是企業存在的目的。於是就有許多關於顧客第一,顧客永遠是對的,顧客就是一切…等等說法的出現,更有專家出書立論。在此筆者無意辯駁這種論點的對與錯,簡單的二分法無助於觀念的釐清,只是從一般顧客的觀點出發,看看是否有助於和顧客關係的另類思維。

首先來看顧客的角色,他可能是使用者、消費者甚至是前二者兼具的雙重身分,他對於某個產品或服務最在乎的是什麼,那就是我們應該努力的目標。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擔任過顧客的角色,試想當賣方提供某個產品或服務時,最重要的應該是這個產品或服務對顧客有沒有價值,這個價值可能包含使用、虛榮、功效甚至是身分地位的彰顯。這也可以合理解釋,為什麼有些人重視C/P值,有些人只管最低價,也有人只看Logo。當你的公司能為客戶創造這些價值時,代表顧客有機會找上門,這也是交易的序曲。經由上述,我們可以知道與顧客打交道,賣方並不全然是弱勢,重點在於「提供價值」。近年來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已逐漸為大家接受,買賣行為也是相同的概念,顧客因為我們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,符合他們期待的價值時,就會產生購買行為;同樣的,當公司接受顧客提供的價值(金錢),符合公司預期時,便同意進行交易。在整個交易過程中,買賣雙方都能接受對方提供的價值,生意才能成交。因此,我認為與顧客的關係應該是互惠互利的合作關係,當價值平衡時,買賣雙方是對等的,參考以下圖示;反之,若這種價值平衡關係發生偏移時,顧客與我們的關係自然也就發生變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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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,我們應該如何維繫這種平衡關係呢?關鍵還是在「價值」。假使企業能建立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與管理制度,每一位員工也能求新求變且善盡職責,企業自然能夠彰顯其價值。顧客為了得到這個價值,必然靠攏過來,如此正向循環,企業的績效當然也就扶搖直上了。

 

 

作者 : 李柄均

日期 : 2016.10.26

專業證照 : PMP, PMI-ACP, PMI-PBA, NPDP, CBA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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